2011年2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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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極其一生都在聆聽自己的聲音,處處皆是有心人用盡一生去追尋。

我們到底是為了什麼可悲的緣故所以總是聽不見自己?

現實乍看之下是很殘酷的,因為夢想不易實現,理想很難達成;多大的抱負和志向往往在人云亦云中隨波逐流,剩下的屍骸殘骨落地生根,就再也走不了,而你的人生也將永遠停滯不前。

其實有時候想想,好像停滯不前也未必是什麼壞事,畢竟有很多人也討厭適應新環境新生活,更不用說是想要突破些什麼新的教條和規範,有新的想法就讓它隨風而去吧!畢竟一成不變很保險,想來想去做出改變似乎看不見什麼好處,和過往的人一樣留在原地不是也挺好的嗎?

林夕在《原來你非不快樂》裡寫道:「心平氣和的討論據說會讓真理越辯越明,但在沒有互信基礎下我更相信一本書名,名為《真理越辯越昏》」我們是不是都不該迷信這世界上有真理的存在呢? 各人有各人的真理,既沒有絕對性,就不該把真理二字奉若神明?

我同意如何與人和諧共處一直是這個社會很大的問題,由其是基督徒面對這個世界上有千千萬萬思想和不同生活經歷的人們,我們是不是為了維持表面上的和諧而違背了自己的內心? 又或是換個角度想,我們是不是在欺騙別人也欺騙了自己?

怎麼說呢? 以前常常聽說很多人不喜歡基督徒到處傳福音,覺得中華民國憲法給人有宗教自由,基督徒憑什麼要我們接受他們的信仰? 甚至,沒有信耶穌就要下地獄!所以趕快信耶穌吧!

很多基督徒告訴我:沒有這麼嚴重啦!你就提啊,如果對方不接受就算了,你盡力了嘛!我們尊重大家擁有不同的宗教信仰,不要去批評別人的宗教。這句話表面上看起來好像完美無瑕,但我怎麼聽都覺得漏洞百出? 因為說穿了,其實我們心裡想的和表面上做的都不一樣,為了和諧共處在這個社會,大家都學會怎麼說謊了嗎?

如果我們篤信基督教義中有得救審判和永生,那我們就不可能說出尊重他人宗教這樣的話,因為我們內心都深深地知道,真理只有一個,當我們尊重別人的真理,就是在放任你的朋友走入地獄。

或許有很多人還是覺得沒有這麼嚴重,但我很想問,我們真的盡力了嗎?

回頭省思自己的內心,我便發現我根本過不了這關;因為我深刻地知道這個世界有太多我們根本無法解釋的生活方式和信仰,太多人因為從小和我們身處不同的生活環境而擁有截然不同的生命歷程,那是一個用我們現有信仰也無法認知的過程,那麼,我們又憑什麼去改變他人賴以為生且堅定的信念呢?

當你說出尊重他人宗教信仰的同時,你間接的也在否定自己的信仰;因為你的內心深處知道對錯的分別,你沒有真正看透,你只是為了表面的和諧。

所以當我願意說出「尊重」這兩個字的時候,聽聽自己內心的聲音吧!你的內心是否告訴自己這和你原本所相信的不符? 當你尊重他人宗教,不改變他們信仰的同時,你是不是正在欺騙你自己?

因此,當你可以坦蕩的說出神的存在,那就必須認同神存在這個世界上的各種方式,否則你只是在自打嘴巴,且矛盾的繼續生存下去。但我知道這點沒有解答可循,而且人人都不知道該如何回應。因為可怕的是,我們用盡生命所相信的得救,怎麼可以無法套用到普天下人的身上?

我們都說,神的話語深藏在我們內心,我相信那個不是所謂聖經當中出現的字句,而是這個信仰所帶給我們最真誠的回應,因為神在我們每個人的心裡灑種,目的是讓人人都有能力去播種。

後來我漸漸相信,神並沒有告訴我們這個世界上的一切有多麼地不重要!相反的,祂要我們用自己的信仰去找尋祂的存在,並且因相信祂確實存在而感受到快樂。

我不喜歡矛盾存在於我們現有的生活中但是大家都不想發現,是不願意發現,還是發現了但卻選擇隱藏? 我不清楚。

如果我們相信將來有審判且會得救,那我們最好也要相信,他人將來審判後,也會得救。因為「尊重」的前提必須先認同對方,相信當我們站在對方立場的同時也會做出一樣的行為,那才配稱為尊重。

如果沒有,那就請你勇敢地當個激進的基督徒,告訴別人什麼是你認為的對錯,好讓別人「真正」的回應你!除非你和我不一樣,你的內心一直「過得去」。